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入会指南
一、入会资格
分会实行开放办会,面向全社会的有机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会员的吸纳立足现实又着眼未来。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执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凡拥护《章程》,有加入分会的意愿,并承担分会规定的义务,从事有机肥生产、流通、设备制造、研究等,并在有机肥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履行入会手续后均可成为本分会会员。
二、入会程序
索取入会申请表并填写会员登记表,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及资料。
经秘书处审核并经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成为分会会员。
由理事会授权分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批准入会的会员单位名誉上可以享受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相应级别的会员待遇。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本分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有优先获得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参加本分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优先和优惠权利;
有优先获得本分会提供的内刊和资料的权利;
有要求本分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有要求本分会对其在经营过程中与其他会员单位之间的纠纷进行协调的权利;
有要求本分会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遵守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章程,执行本分会决议;
遵守本分会有关管理规定和自律公约,维护本分会的声誉;积极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参与和支持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月定期主动上报企业上月产供销数据;
按规定交纳会费,完成分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维护行业声誉及利益,发展行业优势;
如果有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严重违反章程、决议的行为,分会有权劝其退会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会费收取标准
以下会费收取标准由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副理事长单位:每年度会费为20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度会费为20000元。
3、理事单位会员:每年度会费为5000元。
4、普通单位会员:每年度会费为2000元。
会员会费按年度缴纳,缴纳的时间为每年3月30日之前,会费交至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秘书处。
开户单位: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 号: 0200 2998 1910 0015 685
五、会员享有的服务
(一)信息服务
分会统计、收集、整理有机肥行业动态,相关企业和市场信息,综合分析,客观发布,为会员和政府提供有机肥行业信息咨询服务。《农资月报》《农资快报》是中国农资流通协会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的内部刊物;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的网站(http://www.chinanzxh.com)既是协会信息发布的窗口,也是会员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将向本分会会员定期提供内部行业信息及其他行业资料。
(二)推广服务
通过组织有机肥产业发展大会、市场研讨会、有机肥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有机肥行业产学研用对接,助推有机肥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推广。
促进和推动企业创新,向社会推荐有机肥行业优秀单位和推广先进经验。
获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定期宣传。
获加入“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微信交流群名额1-2个,探讨业内话题,及时下载协会相关会议、活动等信息。
(三)培训服务
与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合作,聘请专家学者,组织会员所需要的各类专业培训,为行业发展培养、储备人才;组织编纂培训教材。
(四)政策服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监督会员企业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接受委托,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探讨行业发展的现实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五)维权服务
开展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掌握本行业的现状,提出行业发展规划与对策,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建议,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宏观政策,维护行业总体利益。
(六)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外行业协会及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各自的会员企业牵线搭桥,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企业出国考察;组织国际会议,邀请国外有机肥生产企业、农资流通机构、行业专家来华讲座。
(七)在有机肥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协会将不定期进行总结和宣传。
(八)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资格证书或牌匾。
六、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
王老师:15101103780
张老师:18610612068
单老师:15810102765
E-mail: zgyjf2015@163.com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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