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副会长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常务理事全部条件。
2.副会长所在的单位经营年限不少于5年(含)。
3.在农资行业具备代表性,综合实力、市场占有率、品牌口碑位居区域农资市场前列,是本地行业龙头、示范标杆企业,具备较强行业引领力。
4.长期深度参与协会建设,主动承办协会活动、牵头行业课题研究、助力行业转型升级。
5.能够承担协会高层议事、行业自律引领、政企桥梁对接、行业风险防控等核心职责,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形象。
6.副会长候选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足额交纳会费、充分履行会员义务的基础上,会员享受不同内容的分级服务,遵照《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员服务管理办法》执行。副会长在享有常务理事单位享受的各项权益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1.可在协会微信公众号头条宣传展示(素材自行提供),每年可免费获专访宣传1次。
2.在网站专栏展示副会长单位风采(素材由副会长单位自行提供)。
3.副会长单位每年获得高端培训活动名额2个,当年有效。
4.可享有协会官方网站“中国农资流通网”农资大数据中心数据库3年历史数据查看权限。
5.获得协会副会长单位牌子1个。
三、入会审核流程同普通会员单位一致。
四、会费标准遵照《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即:副会长单位:会费标准为80000元/年。
五、本指南由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