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从会员中产生,由本行业中具有规模和特色的企业领导担任,在行业内具有高于会员、低于常务理事的身份和地位,在协会内可获得比会员更优越的服务。
(一)理事除享有会员同等权利以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会员大会、理事会,对协会理事会重大事务有表决权;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二)理事除享受与会员同等服务以外,还享有下列增值服务:
1、经申请获授权后,可登陆协会“全国农资市场监测信息系统”,按时报送商品价格等数据,并可免费查询全国农资市场信息统计成果;
2、免费获得协会撰写的“农资快报”;
3、获加入“农资总裁超级QQ群”名额1个,可参与探讨业内热门话题,交流企业供求信息,免费下载相关资料;
4、获得协会授予的理事单位资格证书。
(三)理事在履行会员义务的同时,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理事会决议;
2、按时交纳会费。
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属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