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作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的行业社团,是国内农资流通行业唯一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我们一直致力于开放办协会,面向全社会广泛吸纳优秀农资企业和行业组织加入。
为规范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入会材料审核工作,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章程》及国家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审核协会会员入会材料。
第三条 会员审核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接受会员及社会监督。
第四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普通会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基本要求:承认协会章程,自愿入会、按时缴纳会费,认同协会发展理念,愿意参与行业交流、政策落地等协会基础工作。
2. 合法经营: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主营与农资相关业务,合法存续经营,无行业失信、经营异常记录。
3. 行业合规:严格遵守农资行业经营规范,无售卖假冒伪劣农资、虚假宣传、扰乱区域农资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积极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基本义务。
第五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
第六条 在足额交纳会费、充分履行会员义务的基础上,会员享受不同内容的分级服务,遵照《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员服务管理办法》执行。普通会员单位享有的服务具体如下:
1.获得协会相应级别会员证书1本。
2.协会代表会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合理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3.提供会员之间的资讯、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搭建业务合作平台。
4.可获得协会出品的《农资快报》(电子版)。
5.可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培训、展会等市场化活动,并优先在活动中获得展示的机会。
6.可参与申报协会开展的企业竞争力评价、知名品牌认定等基础服务。
7.可参与申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
8.可使用“全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相关基础服务;优先参与全国农资物联网项目建设,获得相关项目支持,利用“互联网+”实现服务升级转型。
9.通过微信群了解行业动态、政策动态、企业动态以及焦点话题、协会信息等。
10.在“中国农资流通网”刊登会员名单。
11.可自荐成为“中国农资价格指数”报价单位,享有数据库系统统计分析功能;参与相关业务培训。
12.提供个性化服务:推荐符合条件的会员参加业内有关活动;可据实为会员提供开具证明材料的服务。
第七条 入会审核流程
1. 申请受理:协会秘书处接收入会申请材料,包括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1)、级别推荐表(详见附件2)、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等盖章件,核对材料完整性,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2. 初步审核: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秘书处完成材料审核、信用核查,必要时可通过实地走访、行业问询、官方平台查询等方式核实情况,形成初审意见。
3. 复核审批:初审合格的,提交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议;初审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主体不予通过的理由。
4. 结果公示:审议通过的,出具会议决议,正式吸纳为会员,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 会费标准遵照《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普通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
第九条 本指南由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