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入会指南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理事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满足普通会员单位全部条件。

2. 理事所在的单位经营年限不少于1年(含)。

3. 经营规模:企业年农资流通营收达到区域行业中等以上水平,具备固定经营场地、稳定供应链及客户资源,在本地农资流通领域具备基本行业影响力。

4. 积极参与协会各项会议活动。

5. 主动配合协会工作,愿意承担基层行业自律、保供稳价等基础履职责任,无负面行业舆情。

二、在足额交纳会费、充分履行会员义务的基础上,会员享受不同内容的分级服务,遵照《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员服务管理办法》执行。理事单位在享受普通会员单位的各项服务外,还享有以下服务:

1.承担有关承储任务的,可获得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国家化肥农药救灾储备数据服务。

2.可获得协会出品的《全国农资月报》(电子版)。

3.可享有协会官方网站“中国农资流通网”农资大数据中心数据库1年历史数据查看权限。

4.优先参与协会主导组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建标、推广工作。

5.可获得协会部分内部教材资料。

6.可优先在协会官网、协会公众号上发表单位活动信息稿件,数量不限,协会秘书处择优采用;可通过协会官方“视频号”对会员企业进行宣传。

三、入会审核流程同普通会员单位一致。

四、会费标准遵照《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即:理事单位会费标准为5000元/年。

五、本指南由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