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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9 文章来源: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章程》和《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会费收取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是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请各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章程规定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协会秘书处缴纳会费。尚未缴纳2022年会费的单位,请与2023年的会费一并补交。

二、会费标准:副会长单位5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20000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2000元/年。(协会掺混肥分会、有机肥分会等分支机构会员等级按照协会统一备案级别为准,会费收取按照本标准执行。)

三、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经程序表决后,将被取消其在协会担任的职务及参加协会相关活动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不再享有协会信息产品发放及其它相关服务。

四、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会费发票为由财政部统一核发并带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2020年财政票务系统改革,现可开具电子发票,如只需开具电子发票,请提供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和邮箱(手机号亦可)。

五、通过银行汇款时,请在汇单附栏中注明“会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协会秘书处并写明发票收件地址及收件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  户: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账  号:0200299819100015685

六、在缴纳会费及会员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咨询。

秘书处联系人:

田家荣 010-59337905,  18403416993(微信同号)

张相敏 010-59337909,  13146685688(微信同号)

有机肥分会联系人:

张紫怡 18610612068(微信同号)

传真:010-59337907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15层

邮编:100053

感谢全体会员对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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