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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行业典范企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19 文章来源:中国农资流通协会

各有关单位:

1992年10月18日,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正式成立。2022年10月18日协会成立将满30周年,近30年来,协会携手广大会员企业,栉风沐雨,艰苦奋斗,一直秉持着“自律 服务 协调 维权”的宗旨,服务农资流通行业,开展了大量工作,为国家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建设和农资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中国农资流通行业30年来发展经验和优秀成果,引领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展示农资流通行业改革创新发展新面貌,协会决定征集“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行业典范企业”,旨在全方位展示行业榜样企业,积极宣传行业优秀企业、典型案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奋进三十载  开创流通新征程

二、征集类型

为发掘农资流通行业近10年改革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树立农资行业创新标杆及典范,宣传创新经验及优秀案例,协会面向全行业征集行业典范企业,具体分为五个方向:

(一)深耕流通主业模式。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做强做大流通主业,提升市场份额,担负起农资流通主力军使命,发展富有特色、成效明显,并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农资经营服务创新发展模式。企业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手段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农业生产单环节或多环节,在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创新的服务机制及模式,增强了企业竞争力,并在本区域形成特色。

(三)绿色发展模式。企业在产品或服务方面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开展绿色农资行动,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需体现在农业生产有关环节或相关方面,如低碳生产、绿色农资供应,农作物生物防治,提供面源污染防治的技术手段等方面。

(四)数字化发展模式。企业通过互联网、大数据、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农资物联网等智慧农资工作,提高服务农业生产的能力和效率,交易量稳定,拥有良好的客户体验。

(五)品牌化发展模式。企业品牌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有商标,在产品品牌或渠道品牌创新方面有显著成效,品牌效应佳,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获得业内良好的声誉,赢得客户良好口碑。

综上,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取一个符合要求的模式进行报送,协会将根据报送材料及要求征集行业典范企业。

三、报送条件及程序

(一)条件:凡正式注册成立满5年及以上的会员企业、各级供销合作社推荐的农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报送:

1、具有农资经营法人资格的企业,所有制性质不限;

2、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经销肥料、农药、农膜、农机、种子等农资商品,企业注册地点为中国境内;

3、报送企业经销产品品质均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和质量安全标准,无不良记录和违法事件,不得为失信企业;

4、企业在行业有较高认知度和品牌号召力,或在某些

服务领域具有突出成就;

5、参加企业具有良好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材料准备:报送单位应详细填写征集表(见附件),可附视频等材料,保证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报送虚假材料,协会将取消其征集资格。

(三)报送材料:报送单位应在2022年6月20日前,将征集材料压缩为Rar格式后,按“企业名称+征集类型”格式命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ongzixh@sina.com,并将纸质版材料寄送至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秘书处。

(四)审核材料:协会秘书处将本着公平、公正、认真、严谨的要求,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邀请专家开展评价工作。

(五)公布征集结果:征集结果经公示后,协会将向社会公布名单,并在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大会上进行发布。

 

协会联系人:

金  彤:010-59337915;18810968857

姚嘉龙:010-59337922;135228302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15层。

 

附 件: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行业典范企业征集表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行业典范企业征集表.docx

      中农协字[2022]17号-关于征集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成立30周年行业典范企业的通知.pdf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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